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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内旺铺招租公告

为充实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服务内容,促进景区的全面发展,逐步形成景观观赏、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的旅游需求,现拟计划对景区玉帘瀑布主瀑布经营点、飞拉达廊桥经营点、地震台经营点、南游客售票中心经营点等进行公开对外招租,具体内容如下:

目录

一、招租单位

二、招租区域

三、承租人(单位)要求和条件须知

四、招租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招租单位及区域

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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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三清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区域

1.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主瀑布经营点。此处面积约32平方米(商店可用于经营景区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摄影快照、包装食品、茶饮、简餐等,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店铺前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的活动平台可供游客休憩,此处为景区主要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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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景区飞拉达廊桥经营点。此处共有两个小店铺,总面积约30平方米(商店可用于经营景区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摄影快照、包装食品、茶饮、简餐等,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店铺周边有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的“T”型半户外仿古木建筑平台可供游客休憩,此处为景区中段重要休憩补给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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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震台经营点。此处是游客乘坐观光车到达景区南门检票口下车点以及游客游玩结束返程观光车候车上车点,人流量很大游客停留时间较长(可用于经营景区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包装食品、茶饮等,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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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游客售票中心经营点。此处是游客购票排队乘坐观光车的必经之地,客流量很大且游客停留时间较长(可用于经营景区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包装食品、茶饮、自助食品等,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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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单位)要求和条件须知

一、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承租人(单位)在经营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3.未经招租人(单位)许可,承租人(单位)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招租项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4.参与招租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需提供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

(1)承租人(单位)是企业法人的,要求提供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人(单位)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情况;承租人(单位)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信封密封应租报价,要求承租人(单位)将应租报价和经营方案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在招租现场确定前,信封同时提交招租人(单位)指定联系人。

二、承租人(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安全要求:承租人(单位)要确保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如因售卖的商品安全问题造成游客伤害或投诉的,造成的纠纷自行处理、不利后果自行承担(景区代为支付的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单位)要对相关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2.产品售卖要求: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监管部门管理下,承租人(单位)可以根据旅游市场发展需要实行灵活的景区产品营销策略,具有相对自主权。

3.环境卫生要求:承租人(单位)要确保店铺及食堂范围内环境卫生达到干净、整洁,固定安排保洁员进行清扫及清运。招租人(单位)安排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卫生不达标、影响景区形象的酌情处罚。

4.营业时间要求:按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规定执行营业时间,承租人(单位)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随意停止营业。

5.行政责任要求:承租人(单位)在承包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经营期间主动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和公司的检查与监督。

6、经营人员要求:承租人(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承租人(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特种设备、食品卫生、防疫、防火、游客接待等安全知识、服务知识的培训和管理,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单位)自行承担。

7.食品管理要求:承租人(单位)经营食品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卫生通用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等相关的制度。

8.产品价格要求:承租人(单位)在经营中,商品售卖价格须遵守物价部门的规定,不得欺诈游客。

9.用水用电要求:承租人(单位)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按月据实缴纳水电费。同时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货源等,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和保管,接受消防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整改意见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10.资产管理要求:招租人(单位)移交给承租人(单位)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由招租人(单位)出资立即修复,如不及时修复的,招租人(单位)将从保证金中直接按原价扣款。

11.经营规定:承租人(单位)在经营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人负责,承租人(单位)概不负任何责任。

12.租赁管理要求:未经招租人(单位)许可,承租人(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招标项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三、承租期限及承包费

1.承包期限:3+2模式,共5年。第一个合作期为3年,如果合作期内承租人(单位)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饶市三清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和行业监管部门相关制度以及双方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可续签第二个2年合作期合同(5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

2.承包款及支付方式:(1)三清山玉帘瀑布主瀑布经营点、飞拉达廊桥经营点、地震台经营点、南游客售票中心经营点,年租金为5万元/年起。以当场开封比选并确认的金额(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承包金额,并现场签订合同。

(2)承租人(单位)以转账形式向招租人(单位)支付租金,每年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年租金的50%,第二次付款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五个月内支付年租金的50%,第二年租金的支付进度按照第一年的执行。

(3)承租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招租人(单位)交纳租金,如无故拖欠,招租人(单位)将有权向租人(单位)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4)保证金及押金:承租人(单位)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内向招租人(单位)指定账户缴纳经营押金2万元,招租人(单位)出具押金收据。经营押金在承包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单位)。

招租程序

1.招租人(单位)通过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微信公众号、上饶农文旅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及在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报名(7月26日---8月2日 )。

2.报名截止时间8月2日17:30点,现场报名地点: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南游客中心二楼办公室、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楼501办公室;网络报名邮箱:185739268@qq.com。

3.招租现场确定时间为8月4日14:30分,所有承租人(单位)到场,邀请集团经营事业部及招租人(单位)财务、行政、营销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实行现场开启招租信封,以租金价格最高者中标,当场签订《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经营点租赁协议》。

地址: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楼533办公室。

4.结果公示(8月4日-8月7日)。

5.进场开业时间承租人(单位)自行拟定(快速进场)。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赠送1个月的店铺装修时间

违约责任

1.承租人(单位)在没有征得招租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变承包方式和变更承包经营者,招租人(单位)可单方面终止承包合作,由此产生的押金损失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整;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 承租人(单位)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招租人(单位)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经营点经营承包权,并由承租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正式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并负主要责任的。

(2)承租人(单位)擅自将招租人(单位)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

(3)承租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在正常情况下停止营业30天以上。

其它事项

1.三清山玉帘瀑布景区四个经营点作为一个招租价,承租人(单位)与上饶市三清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热线电话:0793-8118873 1807931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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