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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方案

1、三清山风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定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管委会成立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指挥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安全、景区管理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组成单位:纪检委、宣传部、财政所、景管局、安监局、社会发展局、公安分局、旅游局、交警大队、索道公司。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及时准确地了解景区突发事件的最新态势,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根据方案的分工实施应急处理,现场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2、设立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分队

监察大队、北山工作站全体员工为应急分队的主要组成人员,保洁分公司、门禁分公司为辅助力量,监察大队为一分队,北山工作站为二分队,保洁分公司为三分队,门禁分公司为四分队,索道公司为五分队。

工作职责: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应急方案的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阻止事故的扩大和漫延,预防和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发展状况,利于指挥部作出正确的决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大规模流血冲突事件、火灾事故的,一、二、三、四分队必须以最快的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指挥部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突发事件重大,需要封山、封路的,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门禁分公司负责实施,需要开索道专机进行紧急运输的,由索道公司负责实施。

3、责任区划分:

1、监察大队:验票站以上梯云岭、南清园、西海岸至猴王观宝观景台、东海岸至九天应元府;

2、北山工作站:三清宫、玉京峰、玉灵观、西华台景区;

3、保洁分公司:环卫工以其所负责路段为责任区;

4、索道公司:索道上下站及沿线。

二、预防措施

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的部门职能,研究制定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景区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索道、轿业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安全系统的建设。景区管理局要进一步完善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监察大队要加强路段安全巡察,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林业部门、消防队、景区管理局、索道要实施景区通讯系统、数字监控系统的建设,尽早实现数字景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景区安全事故的监控。

3、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所有安全隐患,索道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空中客运安全操作规范,并制定安全运营操作规程,确保索道的安全运营。

4、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或通知,特别在旅游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秩序,在游客密集处、索道上下站、一线天等、危险地段布设旅游秩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2、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

3、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按照应急处理工作组的分工展开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在实施应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采取应变措施,并边实施,边向工作组组长请示汇报;

4、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指挥部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5、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根据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意见或通知,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责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区及本部门的工作责任;五个分队的分队长为各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应急方案实施的责任。如因责任人组织不力、应急处理不当、延误时间造成后果的,管委会将按照组织程序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2007年度三清山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为了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地质灾害主要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对人类活动构成危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本方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一、2006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2007年汛期降雨趋势

2006年平均降雨量较历年偏少8%,4-6月(主汛期)降雨较为均匀,地质灾害诱发因素较弱,地质灾害发生较少,灾情较轻。因处理得当,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2007年1-3月雨量较往年明显偏多,而且持续时间长,根据上饶市气象局预报,2007年汛期降雨量偏多,4-6月份为850-950毫米,且有降水相对集中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年。要较往年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三清山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呈现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的特点,主要是公路和村民建房削坡以及潜在威胁景区的栈道、宾馆等建(构)筑物和影响游客安全的危岩体造成。公路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环山公路陡坡管理,防止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防御方案

(一)汛前检查与汛期应急调查

1、汛前各乡(办)及村级组织应当对危险斜坡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委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对汛期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提出紧急处理意见。规模在1万立方米以下小(二)型或危害一般级地质灾害由管委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并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1-10万立方米小(一)型以上或危害较大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员协助调查;10万立方米以上中、大型或危害重大级以上,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请求派员协助调查。

(二)监测与巡回检查

1、重要地质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乡办及村级组织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村委会在汛期要经常对有傍山傍坡建房的山体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的前期征兆,并报管委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及要求。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2、乡办要加强对重要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般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检。发现重要异变情况及险情,要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并按速报要求及时上报。

(三)地质灾害防范

管委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作成“地质灾害防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到地质灾害危险区所在的乡(办)政府负责人和地质灾害危及范围内的群众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乡(办)、村、村民小组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实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四)预防、预报、预警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落实治理规划,并针对可能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预防措施,以遏制或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通知并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暂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者有其他明显征兆者。

在预报集中降雨达到80毫米以上时,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所在的乡办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危及范围内的群众避险。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由所在乡(办)上报管委会,管委会组织国土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作进一步调查论证,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发布预警。预警暂定四级:

特级预警: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管委会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般性预警:由乡(办)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五)应急准备与避险

按《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三清管发[2006]46号规定的程序实施。

1、对预警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一级和特级警点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出人员调查,并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预警点所在乡(办)要立即成立防灾领导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救和抢险物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物资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地质灾害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要制定灾害影响范围人员撤离、财产转移方案。出现临界级险情,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临界级险情不易判断的地质灾害险情,按临界级险情方案运作。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水利、电力和通信设施等做好重点保护工作。

(六)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查明情况,按速报制度要求,迅速上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要按分工要求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2、灾情发生后,乡(办)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预定方案和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专业队伍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实施应急简易工程措施;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部门要保证抢险救灾的交通、通信、供电等后勤急需,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3、做好善后工作。统计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损失,提出灾害治理措施等。在基本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后,5日之内上报抢险情况总结。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乡(办)领导对所辖区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监测、勘查、防治工作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同有关部门一道,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做好防御工作需要全民参与。要扩大宣传,利用报刊、广播、办学习班等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基础知识培训要一直培训到村委会一级,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减少和消除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要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把好地质环境影响评审关,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给予制止或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对地质灾害点所在地,要层层落实群防组织和工作任务,加强对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大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切实保证调查、监测、预报、防治所需的工作经费和防治经费。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多方面筹集落实,工程活动有关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由诱发单位、受益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社会性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符合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申报条件的,要积极争取立项;本级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3、三清山风景区安全预案

为实施积极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游客安全机制,特制定安全预备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景区安全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柯维松

副主任:颜国忠、江苏成、卢永胜、钟明晶、吴金火、雷 波

成员单位:景区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应急机制。

2、颁布实施旅游安全生产程序、安全预备方案,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决定启动安全预备方案,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领队员进入现场实施救护,并协调医院、车辆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各项后续工作,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4、三清山风景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摘录)

1、组织指挥体系

组织指挥机构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人员如下:

指挥长:三清山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三清山管委会分管领导

成员:党政办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财政所所长、规划局局长、社会发展局局长、景区管理局局长、民族宗教事物局局长、旅游局局长、林业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公安分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供电分局局长、三清乡乡长、三清山林场场长、三清山索道公司总经理、环山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其组成如下:

主任:经济发展局分管领导

成员:三清乡政府分管领导、三清山林场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局有关工作人员。

防汛抗旱指挥部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和4支应急抢险队伍,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并开展工作。

监测组

组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国土资源分局、景区管理局、环山公路管理处、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信息组

组长:社会发展局局长

成员单位:社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转移组

组长:规划局局长

成员单位:规划局、民族宗教事物局、林业局、公安分局、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调度组

组长:党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旅游局、交警大队、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保障组

组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民政局、财政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三清乡、三清山林场、水务公司、三清山风景区医院、三清乡卫生院等。

应急抢险一队

队长:三清乡政府乡长

成员:三清乡政府分管领导、辖区内各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基干民兵30人。

应急抢险二队

队长:三清山林场场长

成员:三清山林场分管领导,辖区内各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基干民兵30人。

应急抢险三队

队长:景区管理局局长

成员:景区管理局、索道公司员工30人。

应急抢险四队

队长:三清山环山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人员:三清山环山公路沿线三清乡、三清山林场分管领导及各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基干民兵30人;并商请环山公路沿线的紫湖镇、坂大乡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三清乡、三清山林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构成:成立乡(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乡(场)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场)防汛指挥部机构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4支应急抢险队(每村1支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各行政村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的监测人员,确定2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乡(场)、三清山管委会防汛办备查。

2、职责和分工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工作制度和办法;

二、监督、指导、协调乡(场)制定和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案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信息上报和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及时了解和掌握山洪灾害防御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组织或配合市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山洪灾害防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五、为地方提供山洪灾害防御事故处理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协助指挥部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汇总事故信息并报告事故情况,组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四、承办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五、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一队、二队、三队、四队,在紧急情况下听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包括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的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号码和信息,列表公布并发送到有关人员。

转 移 安 置

转移安置

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根据现场调查,易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主要有三清山林场引浆畲族村鹅公岭自然村、三清乡马岭底村等共2138人。

转移方法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在应急抢险队伍的帮助下,在由乡(场)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组成转移领导小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转移。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

转移地点、路线的选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调查、选择、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更正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能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体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表5

人员转移安置图见图三。

根据转移安置人员,制成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各村、组责任人等有关信息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制定好当交通、通讯中断时的应急措施。

乡(场)及各村、组应24小时派员值班,当交通、通讯中断时,以信号弹、鸣锣、哨子等信号通知危险区的人员进行躲灾避灾。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三清山管委会、乡(场)、村、组干部各级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制定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安全第一。

转移安置工作主要由转移组具体负责落实,在防汛指挥部的命令调度下,确保转移人员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身安全。

3、抢 险 救 灾

抢险救灾准备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山洪灾害点多面广,做好防御工作需要全民参与。要扩大宣传层面,充分利用黑板报、报刊、广播、办学习班等形式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基本知识培训要直接到村、组、户,形成山洪灾害防御监测网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减少和消除诱发山洪灾害的人为因素。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救灾准备工作在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预案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抢救。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农业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等工作。

交通管制组:由交警、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治安警戒组:由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经营保障组:由发展计划、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等。

抢险救灾的准备主要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抢险、救灾

当山洪灾害发生时,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本预案。

首先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伍和各工作组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快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滑坡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做好善后工作。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保证灾民的日常基本生活的需要。准备好充足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及时对伤病灾民进行救治,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畅通无阻,把抢险救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三清宫景区环境整治方案

随着东、西海岸高空栈道全线贯通,三清宫修缮工程即将完工,三清宫景区建设工程陆续建成,三清宫景区环境整治工作已迫在眉睫,三月初,景管公司组织人员赴三清宫景区就建筑垃圾和原违章建筑拆除物等存在的景区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察看,现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景区环境的要求拟提出以下整治方案。

一、三清宫景区环境评估

自二00三年十月成功拆除三清宫违章建筑后,三清宫景区进入封闭建设阶段,先后进行了三清宫修缮工程、给排水工程、500kg蓄水工程、游步道修整工程,目前正在施工的还有游步道、涵星三池、三清广场等工程,三清宫东西厢房尚未开工建设,民俗购物街、神殿神像修缮工程及管理中心以及部份公共服务设施也未动工。但前期建设的工程给景区造成了很多的垃圾,原来拆除的建筑物料还留存在景区里,在现场还发现,一些施工单位违规把垃圾堆放在竹林、树林中,造成了二次污染,一些垃圾是必须运出景区的污染物,如塑料薄膜、雨布、铁钉等等。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财力、人力才能完成这一巨大的工作量,由于垃圾堆放的地方多处,目前还无法正确估算垃圾的数量。

二、环境整治的目标

全面消除景区内的所有垃圾、恢复纯净自然的原貌,构筑协调、美丽、自然的景区风貌,展现江南第一仙峰,天下无双福地的魅力。

三、时间安排

从三月二十日起到四月二十五日,安排一个月的时间抽调人员组织民工进行集中整治。

四、整治方式

采用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违章建筑拆除物由管委会负责的方式同时展开,涵星池等三池清理的泥土用于三清广场作花草基土,拆除物和塑料薄膜、铁钉及不可分解物、污染物全部用人工运送到吊桥,再用汽车运送到景区以外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为减少垃圾运送成本,建议将建筑垃圾中不可分解物、污染物挑拣出来运送下山,再将经挑拣后的泥土、泥沙运送到大鹏展翅右侧三清广场采石场填埋,表面种植树木,恢复植被。多出的泥沙运送下山,选择适合地点填埋。

五、资金预算

1、由于建筑垃圾和拆除物多处堆放,暂无法准确计算其总重量,暂时拟定人工清运单价如下:

①经挑拣后的建筑泥沙送往距离约300米远的大鹏展翅右侧填埋,每100斤人工搬运费3元;

②挑拣用工按每个工40元计算;

③运送到吊桥的人工费每100斤35元;

④从吊桥运送垃圾车辆运输费每吨15元;

⑤清理场地约100个工,每个工40元;

⑥垃圾填埋场人工费2500元。

2、要求总公司预付5万元,由景管公司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结束后结算。

3、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的垃圾由园林公司负责实施,或者请总公司在其工程款中扣除清运经费,交付景管公司统一清运。

六、组织实施

成立三清宫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颜国忠

副组长:陈养青、芮松裕

成 员:周新峰、陈其喜、刘林根

职 责:负责建筑垃圾和违章建筑拆除物的清运,制定清运、处理方案,组织民工和车辆运送、填埋垃圾,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点的选择,负责大鹏展翅填埋点的植被恢复。

工作组全体成员要服从领导,密切配合,确保三清宫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6、三清山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重于泰山”的思想,允分认识涉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旅游安全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事关整体形象,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较大的影响,是开展旅游活动的前提。要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意识,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旅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各级部门要在风景区党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协助安全生产、公安(治安、消防、交警)、交通(运管、公路、港监)、质监、卫生、建设、林业、文化(文物)、环保、宗教、水利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旅游企业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以高度的责任心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把旅游安全工作抓好、抓落实,确保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树立三清山良好、安全的旅游形象。

(一)要配合协助交通(运管、公路、港监)、公安(交警)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道路交通(含旅行社客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二)要配合协助工商、公安(治安、消防)、卫生、质监、文化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要配合协助景管、建设、林业、文化(文物)、环保、宗教、质监、公安(治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

三、各级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细化责任,恪尽职守。要督促旅游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

(一)要督促旅行社和导游严格执行各项旅游安全规章制度,把好五道安全关:

1、实际和推出旅游路线、项目或安排团队运行计划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推出含有安全隐患的旅游路线、项目和团队运行计划。“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旅行社组团应量力而行,确保旅游团队房、餐、机、车等预订,让游客进得来、住得下、出得去。

2、旅行社租用车(船)接待旅游团队,只能向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游营运资格的专业旅游车(船)公司租用,并由双方法人签定规范的书面租车(船)合同,明确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严禁向无营运资格的个体运输户、司机个人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军警单位租车接团。

3、旅行社及导游必须严格执行符合安全要求的团队运行计划,在安排食宿时,要保障驾驶员得到充分休息;旅游购物必须严格执行购物停站导游与游客代表双签单制度,严禁因途中擅自增加购物点或其他旅游项目而导致驾驶员赶路造成安全隐患。

4、旅行社必须按规定投旅行社责任险,并为游客办理人身以外保险。

5、旅行社要制定旅游团队安全事故(道路交通、洪涝灾害、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救援方案,包括自救和求救的办法和措施。若发生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急救。

7、三清山轿业整顿实施方案

轿业服务是景区窗口行业代表着三清山的形象,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的制约,缺乏有效的管理,负面影响严重,其经济和社会两大效益来能得到展现。当前,三清山轿业市场主要存在着四大问题:一是轿业从业人员过多,轿业市场始终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轿工追客、拉客、跟客、宰客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轿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职业素养,游客满意度较低。三是有些轿工年龄偏大、游客普遍反映没有安全感。四是轿工从业人员不在统一行政区,协调管理难度大,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三清山AAAA级旅游区和全国文明旅游风景区示范点的形象,也影响了依托三清山创玉山旅游名城的进程,实行轿业规范有序管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经三清山管委会和玉山县人民政府协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

为确保三清山风景区轿业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特成立三清山风景区轿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建平(上饶市副市长)

王晓峰(上饶市市长助理、三清山风景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书宗(三清山管委会主任、玉山县县委副书记)

罗飞(玉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松强(三清山管委会三清乡党委书记)

方新国(三清山管委会三清山林场党委书记)

范伟飞(玉山县南山乡党委书记)

缪恒军(玉山县紫湖镇党委书记)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龙耀(三清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主任:颜国忠(上饶三清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亲球(三清山轿业管理公司经理)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的

以“共同协商、一视同仁、科学整顿、规范管理”为指导思想,以“拙制总量、统一形象、便于管理,游客满意”为原则,以杜绝“厚颜跟客、强行拉客、抢客“为目的,树立和维护三清山旅游规范管理形象,促进三清山旅游经济的健全、稳定快速发展。

三、轿业管理运营方式

根据三清山目前轿业运营的实际情况,为解决景区所需轿子顶数与景区现行轿子顶数的矛盾。经到外地考察吸收其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结合三清山轿业现状的情况,现行“分号定区运营制”。即:轿子按单双编号,以周为期限,定点轮换运营。

(一)轿子停放定点:(六个点)

索道上站、索道下站、天王山庄平台、日上山庄平台、西霞港、女神宾馆平台

(二)轿子存放定点:梯云岭环卫所、日上山庄

四、轿业管理办法

(一)管理部门:由三清山管委会轿业公司实行行政管理。

(二)轿工准入制:对上山运营轿工实行准入制,具体要求:①年龄:20—45周岁;②身高:1.60米以上;③初中以上文化,能讲普通话;④无残疾和传染性疾病;⑤隶属四乡、镇(场)十一个村委会,即:三清乡:上西坑村、领头山村、方塘村、马岭底村,三清山林场:东坳村、玉坑村、八际村、引浆村,南山乡:枫林村、柴门村,紫湖镇:八仙洞村;⑥无违法犯罪行为及记录在案人员。

(三)统一编号、着装、持证上岗

对参加运营的轿工实行统一编号,并对轿工实行编号、统一着装,由轿业公司对合格的运营轿工核发上岗证。

(四)合同制:

参加运营的轿工必须与轿业公司签订年度运营合同:①每人交纳年度运营押金200元,服装两件、马夹及上岗证工本费计100元,共计300元。②按轿业管理暂行规定实行扣分制(共计20分)以10元/分计奖惩情况,轿工终止合同,如无扣分情形,押金即时退还。③计分奖惩规定,(另附)

(五)设置游客意见卡

为保证轿业服务规范、有序,游客对轿业公司、轿工实行监督管理,设置游客意见卡,提供轿工编号、相片及路段标价及投诉电话。

(六)运营秩序管理:①轿子排队编号、按号顺序运营,队号具有延续作用;②轿工持通行价格证、游客意见卡、终点签单结算,如游客中途退轿,所持意见卡交还轿工按实现运营的路段结算;③轿业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定点负责制(6点12人):索道下站1人、日上山庄平台3人、西霞港1人;索道上站3人、天王山庄平台3人、女神宾馆1人。

轿业管理人员定点管理职责:

A、负责轿工列队、发号、规范运营秩序;

B、负责向游客提供意见卡,向运营轿工开具通行价格单;

C、终点结算,日清日结;

D、及时处理游客提出的正当的服务要求;

E、及时协同其他部门处理游客的投诉;

F、严格按照轿业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轿业的正常运营。

(七)标段价格

统一轿业运营路段价格(附后)

轿工按日实现营业额90%提取工资,轿业公司10%提取管理费,轿工若无故拖延不结帐,轿业公司按每天10%递增收取管理费,并取消次日其轿子排号。

五、轿业整顿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及有关协调工作

2005年6月7日—22日,对现行在山运营的轿工进行登记造册、登记时、三清山轿业公司协同所在地方,(场)镇领导、村干部在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二)宣传发动公示阶段

2005年6月13日—16日,向四个乡、镇(场)十一个行政村公示轿业整顿实施方案,宣传三清山轿业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上整顿的办法、目的。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做到家喻户晓。

(三)定员建档、编号阶段

2005年6月17日—20日,依照轿工准入规定,确定上山运营轿工人员,建立轿工档案,并对轿子,轿工进行编号,交纳押金、工本费,核发上岗证,制作价格表和其他轿业服务设施的配套工作。

(四)运营阶段

2005年6月22日起轿业整顿进入正式运营阶段,共商、物价、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定点管理,确保整顿不反弹,轿业管理进入规范有序的运营轨道

三清山管委会 玉山县人民政府

2005年6月6日

8、三清山规范摊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景区摊点管理,整顿摊点经营秩序,构筑文明和谐的世界级旅游服务区,维护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形象。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在“五·一”黄金周前开展规范摊点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工作组,由旅游产业集团公司、景区管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三清乡、枫林办事处、物业公司组成。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谢华杰

常务副组长:颜国忠

副 组 长: 雷 波、胡玉兰、任 毅、陈仁武、彭 承、邱荣伟、陈振勇、徐晓文

成 员:吴连光、张建峰、廖小华、周亦声、诸俊龙、张乃友、吴令高、朱日茂、余佃庆、邵寿高、方新煌、王海泉、王自磊、钟明友、游 峰、郭 冕、蒋 彤、杨子凯,三清乡:林黎明、张乃荣,枫林办:吴通益、廖炳赛,公 安:5人,工 商:2人。

二、责任分工

1、整治组

组 长:陈振勇、徐晓文

成 员:监保分公司、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职 责:(1)负责清理山上山下流动性、临时性摊网点,对不听劝阻不服从整治的,一律没收兜售的物品;(2)负责将索道下站一带的摊点清理至外双溪休闲广场南侧的摊点经营区经营,对不服从规范管理的进行处理;(3)负责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处理。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颜国忠、雷波

成 员:邱荣伟及公安干警、乡办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处理整治期间发生的纠纷;(2)打击扰乱经营秩序,阻挠、对抗专项整治活动行为;(3)广泛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宣传整治专项活动的意义,取得整治对象的支持。

3、政策法规组

组 长:胡玉兰

成 员:工商分局干部

职 责:(1)向整治对象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整治对象的思想工作;(2)为整治工作组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4、维护稳定组

三清乡:组 长:任 毅 成 员:林黎明、张乃荣

枫林办:组 长:陈仁武 成 员:吴通益、廖炳赛

职 责:(1)负责乡、办辖区内群众稳定工作;(2)组织乡、村干部广泛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宣传整治专项活动的意义,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宣传报道组

组 长:彭 承

成 员:郑晓伟

职 责:负责拍摄整治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6、后续管理组

组 长:徐晓文

成 员:王海泉、王自磊、张乃荣、廖炳赛

职 责:(1)负责张贴《通告》,开展宣传活动;(2)负责办理报名、安排摊位入区、规范经营等相关工作;(3)制定摊点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吴连光

成 员:景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1)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2)起草、打印各种宣传材料;(3)做好整治专项活动宣传工作;(4)做好整治工作组的吃住安排。

三、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专项活动的范围为核心景区(含三清宫景区、东海岸景区、西海岸景区、南清园景区、梯云岭景区)、外双溪服务区、车辆进山费收费站。

四、整治目标

所有的摊点经营户一律在休闲广场南侧摊点经营区内经营,纳入物业公司日常统一管理。在核心景区、外双溪服务区的交通主干道、商业步行街、索道下站周围无流动兜售点、流动性、临时性摊网点,无占道经营等现象,营造规范整洁的景区面貌,提升景区管理水平。

五、时间安排

山上整治时间:4月27日—28日

山下整治时间:4月29日—30日

六、规范管理

4月28日,统一制作的带雨棚的摊位桌按顺序排放在外双溪休闲广场南侧摊点经营区,共30个,供经营户经营,所有经营摊点一律在区内经营,凡辖区内的村民都可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8日。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并缴纳500元人民币保证金,一户只限一个摊位。额满为止。经营范围为农副土特产品、工艺品、小商品。以抓阄确定摊位号,每月交纳管理费、卫生费50元。由物业公司制定并负责实施摊点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管理。出现流动摊贩、兜售点由监察大队按规定处理,从而建立摊点管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整治工作组的全体成员必须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调度。协同作战,履行职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成功。

2、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组长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以脱岗论处。

3、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组在进行整治工作时要注重宣传工作,要向广大经营户说明此次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乡、办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乡村干部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9、关于在核心景区严禁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初步方案

一、日常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名称:

洗衣粉、洗洁精、洗发液、沐浴液、香皂、肥皂。

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对环境的危害性:

1、大量使用含磷洗涤用品造成COD超标,给污水处理站增加了负荷;

2、直接排放,给水体平衡的结构带来破坏,含磷有机物给有害澡类植物的大量繁殖提供了充分的营养,而大量有害澡类植物的繁殖消耗掉了水中的氧气,抑制有益微生物植物的生长,致使水质恶化。

三、咨询市环境检测站及环保专家的意见:

1、长期和大量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对环境的危害性很大,特别是风景名胜区更应该严格控制使用;

2、使用无磷或含磷低的洗涤用品。

四、严格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方法与步骤:

针对核心景区驻山单位各网点,长期和大量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给环境造成污染这一现状,拟将采取以下方法与步骤进行整治:

1、严格控制使用大量含磷洗衣粉,在核心景区严禁洗被单、床罩、衣服等;

2、在核心景区外围,即外双溪较中心地段建造洗涤中心,承接整个景区的洗涤业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3、对于一些必须使用,但短时间内无法控制的项目,如厨房使用的洗洁精,客房内使用的香皂、洗发液、沐浴液等,所排出来的污水必须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五、严格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措施:

1、在全山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

2、组织驻山单位负责人、网点业主、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贯彻落实这一决定;

3、出台违规的处罚措施。

10、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高峰期应急措施

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当景区日进山游客人数超过自然饱和状态(日进山游客5000人时)时,须视情采取应急措施。

一、超负荷状态的调控

日进山游客达到5500—6500人为超负荷状态,此时在局部调控基础上,全面启动以下调控措施:

1、车辆:充分利用外双溪停车场所;控制车辆到景区大门以内停放;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确保车辆运力和服务质量,必要时启动换乘预案,免费换乘中巴车。

2、索道:南部、金沙索道每小时向管委会(黄金周向指挥部报告、周末向景区管理局)联络一次,确定游客调剂数量,并落实调剂措施。

3、游道:梯云岭线每小时安排600人以内进入上山,超600人时报告指挥中心;金福线布置力量,掌握人数;日上平台、西海岸与阳光海岸路口安排管理人员控制游客流量。

4、宾馆:增加临时床位,鼓励游客到紫湖、玉山、上饶等城市住宿。

5、安全:各综治组和各工作片在游客集散点和易堵地段安排值班力量;交警、汽运公司在玉灵观口、坪溪桥、环山公路等处安排值勤,负责高峰期车辆指挥调度;加强对索道、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

二、严重超负荷状态的调控

日进山游客达到6500—7200人为严重超负荷状态,在原有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调控措施。

1、车辆:启用紫湖、金沙、汾水地区所有停车场,并有序、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在坪溪桥以内停放车辆。免费换乘中转车。

2、索道:当南部索道上行售票至4500张,控制当日上行售票。

3、游道:引导游游客步行下山,增加游步道、南部索道上下站、西海岸与南清园岔路口、一线天等处管理力量;相关工作片随即作出预警安排,并报告指挥中心,不得超过最高人数。

4、安全:各综治组和各工作片增派值班力量,做好秩序维护和游客安抚工作。

5、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限制进山旅游车辆和游客。

三、警戒状态的调控

日进山游客达到7200人以上为警戒状态,在原有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调控措施。

1、发布公告,告之游客限量,请游客另行安排上山时间。

2、车辆:充分利用环山公路地段可用空地,采取自上而下,渐次下移办法,向紫湖、南山地区延伸,充分利用沿途及停车场。机关车辆投入使用,协助运输。

3、索道:停止售票。

4、游道:引导游游客步行下山。

5、宾馆:引导游客下山入住玉山、上饶等城市。

6、安全:增派值班力量,做好秩序维护和游客安抚工作。

7、外部调控:

(1)指挥中心向旅行社等有关方面通报情况,通过旅行社商请游客调整旅游点或时间安排;

(2)在高速公路玉山、三清山出口设置提示,请旅游车辆另行安排时间上山。

(3)交通、交警部门在玉山、畈大方向入口控制进山旅游车辆。安排工作人员引导来山游客调整上山时间。

热线电话:0793-8118873 1807931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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